昨悉,市政府下發《襄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意見》中明確,襄陽要堅持政府統籌規劃、適應市場需求、產教融合發展、創新體制機制的原則,為建設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漢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支撐。
打造有襄陽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意見》中指出,到2020年,襄陽要基本建成與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漢江流域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適應襄陽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產教深度融合、中職高職銜接、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互溝通,職業培訓與學歷教育并舉,體現終身教育理念,具有襄陽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其中,規模結構要更趨合理,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和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在校生規模大體相當(4:6)。中職畢業生就業和創業人數與升入高等院校人數比例逐步達到5:5。
辦學實力顯著增強,要建設20個左右與本市主導產業對接緊密的國家、省級重點學科(專業),打造襄陽職業教育品牌。
鼓勵社會力量興辦職業教育
《意見》中強調,要深化辦學體制和管理體制改革,積極推進職業院校建立“合作辦學理事會、行業企業合作工作委員會、專業合作建設委員會”的“三會”制度和“政校企行”四方聯動的新型合作辦學運行機制改革。
大力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度對接產業發展,建立職業院校與襄陽產業、行業、企業發展的對接制度。
對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職業教育,《意見》中明確,積極支持行業企業、社會力量通過多種形式舉辦職業教育。探索公辦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購買服務的機制,允許以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辦學并享有相應權利。鼓勵社會力量加盟職業教育集團,參與職業教育辦學、管理和評價。規范民辦職業學校辦學行為,引導民辦職業學校依法辦學。
三年內對重復設置的專業完成撤并調整
“十三五”期間,縣(市)職業教育中心學校的辦學條件要達到省級示范中等職業學校標準,到2020年,中等職業學校全部達到市級示范學校標準。同時,建設3-5個裝備完善、管理規范、滿足教學需求,具備教學、培訓、技能鑒定和生產等多種功能的區域性、共享性、開放性實訓基地。
統籌規劃職業院校專業建設,三年內對全市重復、低水平設置的專業完成撤并調整。實施“職業院校專業服務地方產業建設計劃”,每年遴選6-8個與本市新興產業和支柱產業對接緊密的中職及高職專業(學科)作為市級支持重點建設專業。
創新職業院校教師引進機制,學校可將20%左右的編制員額按規定用于學校自主合同聘用專兼職教師,經當地人社部門核定、批復招錄人員工資標準后,所需經費由財政部門按標準撥付。
推進職業院校專業教師招錄方式改革,對專業性強,實訓技能要求高的崗位,可按規定采取專項招聘的方式,考核認定后直接引進。
全市中小學要開設職業技術課程
對于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融通,《意見》中指出,全市中小學普遍開設職業技術認知、體驗和實踐課程,普通高中開設職業指導和通用技術課程,要建立職業院校“校園開放日”制度,實訓基地定期向區域內的普通中小學開放。
要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水平,統籌規劃職業學校布局,整合中等職業教育(職業培訓)資源,縣(市)重點辦好一所在校生規模2000人以上的中等職業學校,市區重點建設好2-3所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國家、省級示范中等職業學校。支持襄陽職業技術學院積極創造條件,擴大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的試點范圍;支持襄陽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完善二期工程建設,順利通過辦學條件合格評估;支持襄陽技師學院納入高等學校序列工作。
要構建勞動者終身職業培訓體系,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和緊缺技能人才培養,打造具有襄陽特色的“中國技工之鄉”。
中等職業學校提高財政撥款水平
對于經費投入保障機制,《意見》中明確,縣(市)區政府要嚴格執行省政府的規定,建立與職業院校辦學規模相適應的財政投入制度,制定并落實中等職業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從2016年開始,按中等職業學校每生每年1500元的公用經費標準落實財政撥款。
逐步提高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生均財政撥款水平,2017年達到生均12000元的標準。
要督促企業依法履行職工教育培訓和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的責任。建立健全職業教育經費績效評價制度、審計監督公告制度、預決算公開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此外,支持職業院校與國際知名職業院校、知名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辦學,探索建立高等職業院校教師海外進修、訪問制度,鼓勵支持高等職業院校引進高水平專家來襄陽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引進優質國際職教課程和國際通用職業資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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