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語文出版社社長王旭明在貴州省遵義市召開的全國中學語文教學研討會上說,語文課一定要培養學生自然的表達習慣,培養學生創新、創造性思維方式,“我特別反對學生拿腔拿調地朗誦”。王旭明認為,朗誦藝術是另外一個概念。語文課應糾正學生裝腔作勢、搖頭晃腦等不良的朗讀習慣,應指導學生如何讀,如何好好說話。
對于王社長的高論,我很不贊同。語文課堂上,應該強調的是朗讀。而朗誦,一般是指在不同舞臺上的表演。如果是課堂上進行朗誦,“拿腔拿調”也未嘗不可。
朗讀,是把文字轉化為有聲語言的一種創造性活動,是一種出聲的閱讀方式,它是小學生完成閱讀教育任務的一項重要的基本功。就語文學習而言,朗讀是閱讀的起點,是理解課文的重要手段。它有利于發展智力,獲得思想熏陶,也有助于情感的傳遞。朱熹就要求弟子從小養成正確朗讀的習慣,還要求讀書必須逐字逐句透徹理解,進而深入體會,反復揣摩。而且朗讀中,可以讓某個字突出出來,讓人更加能理解讀的文字的意思。
所謂的“朗讀技巧”,指朗讀者為了準確地理解和傳達作品的思想內容和感情而對有聲語言所進行的設計和處理,是一種具有創造性的語言活動。這些設計和處理是從作品內容出發的,它將正確處理語言的斷和連(停頓),輕和重(重讀),揚和抑(語調),不僅使語言生動、形象,還使語言具有表現力和音樂性。
與朗讀不同的是,朗誦是用清晰、響亮的聲音把文章背出來,以傳達文章的思想內涵。可見,朗誦的要求比朗讀要高,它要求不看作品,面對觀眾,除運用聲音外,還要借助眼神、手勢等體態語幫助表達作品感情,引起聽眾共鳴。朗誦常常伴隨有手勢、姿態等體態語,但朗誦時的姿態或手勢不能過多、過火。如此說來,學生“拿腔拿調”地朗誦,也是語文教學的需要。真不知王社長對朗誦的反感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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