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爆發后,最主流的輿論意見是教育應該完全服務于抗戰
自1937年日軍全面侵華,東南沿海教育發達地區首當其沖,相繼淪陷,中國教育事業損失巨大。據國民政府教育部統計,戰前全國專科以上學校共計108所,戰爭爆發后,77所被迫內遷后方,另有17所被迫停辦;原有公立中學,多數設在沿海地區,戰爭爆發后大多停辦,青年失學者極多;影響最大者莫過于初等教育,學生年齡過小,學校無法內遷,只得隨國土一并淪陷,其所受日軍奴化教育也最深。
民族面臨生死存亡,如何處理教育和抗戰之間的關系,成了擺在國民政府面前的一道難題。教育界內部也圍繞著如何制定新的“戰時教育方針”,而展開了論戰。最主流的意見,是認為教育應該完全服務于抗戰。不但學科要調整,變為以軍事課為主,如“化學師生可從事軍用品制造”;教育對象也要調整,須“以民眾為對象”,“高中以上學校與戰事無關者,應予以改組或即停辦”。這種意見,在師生內部也相當普遍。南京失守后,北大、清華、南開三校組成的“長沙臨時大學”準備再度南遷至昆明,決定甫一頒布,即在校內師生間引起激烈辯論,許多批評者認為:在國家急需調動三湘民眾起來抗日的時刻,學校內遷至昆明,有損道義。學生自治會甚至派出了自己的代表前往武漢,向國民政府請愿,反對內遷,要求參加抗戰。但也有部分教育界人士對上述意見持反對態度。如教育部高教司司長吳俊升認為教育是百年大計,只可因戰爭做若干臨時調整,而不能全盤改弦更張。最具代表性的,則莫過于胡適向蔣介石的進言:“國防教育不是非常時期的教育,是常態教育”。但這類意見,在當日并不占主流。
最能體現當日教育方針意見分歧的,可推張治中和陳誠在“長沙臨時大學”的兩場演講。張治中時任湖南省政府主席,其演講劈頭就罵:“際茲國難當頭,你們這批青年,不上前線作戰服務,躲在這里干么?”陳誠時任軍事委員會政治部主任,其演講高度贊成學校內遷,將學生譽為國寶,鼓勵他們于國家危難之際努力完成學業,因為十年之后,國家的命運就掌握在他們手里。
蔣介石等人力排眾議,認為國防教育的著眼點“不僅在戰時,還應該看到戰后”
教育部為這場論戰做出的最終“裁決”是“戰時需作平時看”,雖有各種暫時措施,“但仍以維持正常教育為主旨”。換言之,也就是否定了張治中等人的教育完全服務于抗戰的意見。教育部如此決策的理由有二:其一,“抗戰既屬長期,各方面人材直接間接均為戰時所需要。我國大學本不發達,每一萬國民中僅有大學生一人,與英美教育發達國家相差甚遠。為自力更生抗戰建國計,原有教育必得維持,否則后果將更不堪”;其二,“以我國人口之眾,尚無立即征調此類大學生之必要”。
在當時的輿論環境下,教育部如此決策,與國民政府最高領導層的認知關系極大。陳誠的意見已如前述;1938年3月上任的教育部部長陳立夫也認為“國防之內涵,并不限于狹義之軍事教育,各級學校之課程……縱在戰時,其可伸縮者亦至有限,斷不能任意廢棄,致使國力根本動搖,將來國家有無人可用之危險。”陳立夫的意見,與蔣介石高度一致。在蔣氏看來,戰時教育不僅僅需要滿足抗戰救國,更需要滿足戰后建設——1939年3月,蔣氏在重慶召開的第三次全國教育會議上說道:“我們切不可忘記戰時應作平時看,切勿為應急之故而丟棄了基本。我們這一戰,一方面是爭取民族生存,一方面就要于此時期中改造我們的民族,復興我們的國家,所以我們教育上的著眼點,不僅在戰時,還應該看到戰后。”
初等教育:以鄉鎮地方財政50%為主要經費來源;抗戰結束時后方入學率維持在50%以上
因為年齡問題,初等教育,也就是初小、高小教育問題,沒有被“戰時教育方針論戰”所波及。自抗戰爆發到1940年,初等教育的工作重點,主要是義務教育的普及。1940年,初等教育又增加了另一個工作重點:對成年失學民眾的補習教育。自此,“每鄉鎮設中心小學,每保設國民學校,均包括兒童、成人、婦女三部分,使民眾教育與義務教育打成一片。”初等教育屬于地方自辦事業,中央政府每年有專門的補助費,但主要經費來源仍以地方自籌為主。為保證教育質量和適齡兒童入學率,1940年,教育部頒布規定,指定鄉鎮地方財政中至少50%須用作初等教育經費;稍后,又由行政院和國防最高委員會出臺規定,將初等教育經費列為“特種基金”納入預算,嚴禁地方政府挪作他用。
至1945年,四川適齡兒童入學率達80%;其他大后方省份,云南43%、西康57%、陜西58%……總體保持在50%以上。1936年,大后方10省市在校小學生為300余萬人,至1943年,已增至676萬余人。
中等教育:1936年在校學生48萬,抗戰結束時增至126萬
1936年之前,中等教育素由地方省市教育廳辦理,中央并不直接負責。抗戰爆發后,為安置從淪陷區流亡到后方的中學生就學,國民政府開始創辦國立中學,至1944年,共設立國力中學34所,國立大學附屬中學16所,國立師范學校和職業學校14所,遍及后方12個省區。國立中學的主要職責,是收容來自淪陷區的中學生就學;以及吸收來自淪陷區的骨干教師,解決其生存問題并保證教育質量。
在淪陷區,國民政府的主要措施是設置“教育指導區”。1938年,淪陷區9省4市曾設置50個“教育指導區”,派遣大批教育干部赴淪陷區從事公開或秘密的教育活動。隨著戰爭的推進,“教育指導區”不斷增加至18省6市102個之多。“指導區”的主要工作,是聯絡、吸收敵占區的仍忠于國家的中小學教師,借以消滅奴化教育。1940年,國民政府還特別通過《津貼淪陷區中小學教師辦法》,對淪陷區內暗中為國家服務的中小學教師給予津貼補助。接受津貼的教師須宣誓效忠國家,其誓詞如下:“我是中華民國的國民,矢志盡忠國家,遵守政府法令,擁護抗戰國策,絕對排除奴化教育,不作教育界敗類,遺羞子孫。如違誓詞,愿受政府最嚴厲的處分。”同時,教育部還特別制訂了淪陷區中學畢業生升入大后方大學就學的規定。1936年在校中學生為48萬余人,正因為當局的努力,至抗戰結束,在校中學生數量不降反增至120余萬。具體增長數據如下圖:
▲1936~1945學年度全國中學教育發展概況統計表(據《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鑒》)
學年度 |
學校數 |
班級數 |
在校生數 |
畢業生數 |
1936 |
1956 |
11393 |
482522 |
76864 |
1937 |
1240 |
6919 |
309563 |
48264 |
1938 |
1246 |
8472 |
389009 |
52532 |
1939 |
1652 |
10024 |
524395 |
64285 |
1940 |
1900 |
13063 |
642688 |
83978 |
1941 |
2060 |
14392 |
703756 |
126673 |
1942 |
2373 |
17575 |
831716 |
179111 |
1943 |
2573 |
19229 |
902163 |
202209 |
1944 |
2759 |
20122 |
929297 |
212783 |
1945 |
3727 |
28352 |
1262199 |
255688 |
高等教育:1936年在校學生4萬余人,抗戰結束時增至8萬余人
1936年之前,中國的高等學府大部分集中在東南沿海地區的大城市,其學費普遍“年須數百元”,非家境富裕者,一般無力入學。1927年,教育界人士周谷城即指責過中國的高等教育“以富人為中心,以權貴為中心”。抗戰爆發后,學費問題轉由國民政府出面解決,不但保證了來自淪陷區的大學生可以繼續求學,而且打破了中國高等教育舊有的貴族化傾向。
解決大學生學費問題的同時,國民政府還竭力解決私立大學的運營經費問題。較典型者如廈門大學、復旦大學、南開大學等,全系中央政府大量撥款補助,才得以繼續運轉。此外尚有大批省立大學因資金緊張而申請改為國立獲批,而得以繼續維持。因為當局的種種努力,中國的高等教育在校學生數,在抗戰期間也不降反升,由1936年的4萬余人,增至1945年的8萬余人。具體數據如下表:
▲1936~1946學年度大學專科以上教育發展概況統計表(據《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鑒》)
學年度 |
院校數 |
教員數 |
學生數 |
畢業生數 |
1936 |
108 |
7560 |
41922 |
9154 |
1937 |
91 |
5657 |
31188 |
5137 |
1938 |
97 |
6079 |
36180 |
5085 |
1939 |
101 |
6514 |
44422 |
5622 |
1940 |
113 |
7598 |
52376 |
7710 |
1941 |
129 |
8666 |
59454 |
8035 |
1942 |
132 |
9421 |
64097 |
9056 |
1943 |
133 |
10536 |
73669 |
10514 |
1944 |
145 |
11201 |
78909 |
12078 |
1945 |
141 |
11183 |
83498 |
255688 |
1946 |
185 |
16317 |
129326 |
20185 |
高校研究所:從1936年的22所75人,增至1944年的49所422人
戰前,各大學的研究所, 大多由各大學自動發展成立,1936年共計有研究所22個,僅招有研究生75人。抗戰爆發后,大學大量內遷,多數研究工作中斷。1939年,教育部認為“抗戰建國正在邁進之際,學術研究需要尤大”,開始從政策、經費上扶持各大學成立研究所、招收研究生。到1944年,大學研究所已增至49所,研究生增至422人。研究所的運轉經費、設備經費、研究生的學費等各項費用,基本上全由中央政府負擔。
絕大多數大、中學生享受政府免費教育、免費伙食及一定的醫療保障
將戰時教育如平常時期那般維持的最大困難,是大部分離鄉背井的大、中學生都喪失了經濟來源,政府不但要負擔起對他們“教”的責任,還必須承擔對他們“養”的義務。1938年,國民政府開始實施“貸金制度”,規定家在戰區的專科以上學生,可向政府申請“貸金”,畢業后三年內再向政府無息償還。但抗戰既系持久,學生畢業后并無正常就業環境,加之自1940年以來國內通脹日趨嚴重,“貸金制”在1943年被“公費制”取代。其發放范圍也大大擴大,連家住重慶有經濟來源的大學生也可以享受公費待遇,私立學校入復旦學的學生,同樣也可以享受政府的“公費”。高等教育當中,每年獲得國民政府的“貸金”和“公費”者達5-7萬人,約占了全部學生的80%以上。這些“貸金”和“公費”不但包括學費、生活費,還包括一定程度的醫療保障,故學生看病相當便宜。譬如:中央大學政治系學生唐飛霄1946年1月7日的日記寫道:“今去衛生室治牙,可笑掛號金僅一元,藥費亦寥寥五元”——當時從重慶往湖南寄一封平信的郵資是20元。
“貸金制”和“公費制”不僅僅面向高等教育,同樣也惠及中等教育。按教育部規定,國立中學招收的學生,不僅免除學費,而且免費提供伙食、制服和書籍。
40年后物價飛漲,大、中學校師生生活艱難,但有政府特殊補助,比其他公務員好很多
教師方面,1940年以前,后方大學教授平均每月可獲得200余元左右的工資,收入雖不如戰前,但較之大城市,后方物價低廉,其實際購買力較之戰前并無多大下降,某些教授甚至把課堂搬到了餐館里。學生方面,畢業于復旦大學的羅文錦,1940年以前“每月可領貸金法幣八元,以六元繳納學校伙食,剩下二元做零用”。當時,八塊錢的購買力是相當高的,西南聯大“學生的伙食費1938年每月7元,還可以吃到肉和雞蛋”。
1940年,因日軍的封鎖,大后方物價暴漲。教育部及時制定《戰時救濟大中學生膳食暫時辦法》。該辦法要求財政部于每年的一、七兩月向學生預發半年的救濟費和生活費,由各校支配,其目的,是使各校可以在春季一、二月間和秋季七、八月間盡量購買糧食儲存,以備青黃不接時的糧價高漲。該辦法實施三年后,又做了一次大的修訂,負責救濟大中學生膳食的部門,由財政部變換為了糧食部。如此修訂的原因在于:各地糧價不同,荒歉地甚至無糧可購以及糧價持續上漲等因素,使得財政部的統一撥款無法做到因地制宜,故改由糧食部向師生員工“免費發給公糧”。此一時期,大、中等學校師生的生活水準雖然大幅度下降,但薪水之外,尚有政府補助的“平價食糧代金”,較之其他公務員(如國民黨中央及地方黨部的工作人員),已算比較好的了——1942年,《中央日報》社論明言:靠薪水收入維生者,早已靠典賣度日,生活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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