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兩年來,是組織的溫暖使我從迷茫中解脫出來。我只有努力工作,才能報答組織的關懷。”在湖北省黃岡市武穴市的塔水橋村,黃岡市文化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徐某作為一名普通的扶貧隊員,在田間地頭開展調研,幫助村里發展種養項目。
2014年,徐某因違紀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兩年來,市紀委和本單位領導對他開展回訪教育幫帶,使其從自我封閉的狀態中調整過來。參加扶貧工作后,他主動要求分配任務,將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
去年下半年以來,湖北省大規模開展對違紀干部的回訪教育幫帶,使一大批像徐某這樣受過處分的干部知錯改錯,跌倒后又重新站起來。
教育挽救,為違紀干部解開心結
十八大以來,正風反腐力度不斷加大,湖北省共處分黨員干部4萬多人。“一些受處分的干部反映,單位領導和同事對自己有偏見,自己抬不起頭……”去年9月,黃石市紀委的一份調查報告引起省委、省紀委領導的重視。
有的不能正確對待所受處分;有的知錯悔錯改錯表現不明顯;還有的所在單位顧慮較多,對違紀干部信任度低。“三類問題有傳染效應,必須予以解決。”省委領導指出,“要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加大教育轉化力度。”
省紀委向全省發出《關于加強對受處分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的通知》,指出“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懲是為了治。各級黨組織對于犯了錯誤的黨員干部不能‘一處了之’,要切實擔負起教育挽救他們的政治責任。”
省紀委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抓好紀律處分的“后續工程”,建立對受處分黨員干部的回訪教育制度,每年至少集中開展一次,對所有受處分黨員干部的回訪教育要做到“全覆蓋”。
登門懇談、集中座談、書面訪談……各地紀檢監察機關領導帶隊,采取多種形式,教育幫助受處分黨員干部正確認識錯誤、正確對待處分,促使他們端正態度、改正錯誤。
潛江市直某單位干部王某因違規操辦女兒升學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情緒一度低落。市紀委對他開展回訪教育,他深刻反省錯誤、積極工作。前不久,他的服務窗口年終群眾滿意度考評得到99%的好評度。
因人施策,不讓一名違紀干部“掉隊”
“干部犯錯誤,組織有責任。”回訪不是一次,教育不是一時。省紀委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對受處分黨員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其所在單位黨組織是教育管理的責任主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將管理受處分黨員干部工作作為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地紛紛建立“一幫一”的分級教育幫帶制度和工作臺賬,因人施策,不讓一名違紀干部“掉隊”。
黃石市紀委在開展回訪教育的同時,定期把回訪對象的表現向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集中反饋,因人施策提出建議。黃岡市出臺制度,對回訪工作中發現的情況進行分類處置:對徹底改正錯誤、工作表現突出的,按期恢復黨員權利和解除行政處分,并按規定向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推薦使用;對思想轉化不徹底、工作作風懈怠的,重點教育、管理和監督……
制度化、常態化的教育幫帶,使受處分干部的精神面貌發生巨大變化。黃石市散裝辦主任周清華受處分一年來,寫下了3萬余字的學習心得,深刻剖析自己所犯錯誤的危害性和改正錯誤的必要性。
轉化幫扶,給違紀干部改過自新的機會
“失去了原來的工作崗位后,我盼望能有機會重新為黨工作、改過自新。”這是很多受處分干部的心聲。
“恰當安排受處分黨員干部的職務和工作。”省紀委要求全省各地各單位對受黨紀政紀處分的黨員干部,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任用政策予以恰當安排和使用。在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間,由所在地方和單位綜合考慮其所犯錯誤性質和情節、知錯改錯表現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崗位;處分影響期滿后,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恢復黨員權利或解除行政處分,對思想轉變好、綜合素質高、工作實績突出者,積極向組織推薦使用。
這些措施,讓受處分的干部看到了希望。紅安縣紀委通過對兩年來受處分的164名干部進行回訪,向組織部門建議重新提拔任用15名認錯改錯、工作成績突出的干部。長陽縣先后為10多名企業事業單位受處分黨員干部協調落實了臨時工作崗位,其中還有7人經過嚴格的考核和審查重新分配了正式工作……
有了組織的關懷,湖北省大多數違紀干部受處分后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調整心態,卸下思想包袱,變壓力為動力,以知錯悔錯的決心推動工作再上臺階。如今,湖北省一大批受過處分的黨員干部在全面從嚴治黨新常態下重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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