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天價學區(qū)房”,不如改善家庭教育品質。在3月9日全國政協(xié)十二屆四次會議的記者會上,全國政協(xié)常委、北京四中校長劉長銘的這一回應讓人們再次將目光聚焦至家庭教育。教育部副部長郝平表示,目前教育部正在配合全國婦聯(lián)起草家庭教育法草案,下一步將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
說到“家庭教育立法”,有些人認為這是小題大做,既然是家庭教育,在家庭內部解決就好了,為何還要上升到國家層面,需要國家立法保障?
記者認為,為家庭教育立法的目的主要有兩點:一是目前,針對孩子的家庭暴力事件仍舊層出不窮,“棍棒之下出孝子”的教育理念仍舊大行其道,迫切需要用法律手段規(guī)范家長的不當行為,糾正家庭教育中的一些錯誤做法。二是在經濟發(fā)展和社會轉型過程中出現的留守兒童、流動兒童、流浪兒童等,這些兒童恰恰是家庭教育缺位的,也是最需要家庭教育的,立法可以為這些父母無法正常履行監(jiān)護責任等特殊家庭提供更有針對性的指導、支持和服務。家庭教育專家認為,家庭教育立法首先必須要明確家長的主體責任,同時還要強調政府的主導作用。
家庭教育除了立法規(guī)范以外,更要靠家長自身素質的提高。作為家長首先應該明確自身所承擔的責任,并努力提高自身做父母的素質,完善自己的角色行為,承擔起做家長的職責。要想讓孩子不輸在學習上,首先要做到讓孩子不輸在家庭教育上,家長必須從改變、提升自己做起,為孩子創(chuàng)設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和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