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省教育廳網站消息,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工作的通知》(魯教職字〔2015〕11號)要求,經單位推薦、專家評審、網上公示等程序,確定793個項目為2015年度省級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立項項目。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管理
加強對項目的過程管理,實行項目開題報告、中期報告、定期結題等制度。
項目立項后,由所在學校指導項目主持人按計劃實施。項目學校要在建立健全學校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加強對項目研究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檢查;要采取有效措施,為項目研究與實踐的順利實施提供必要條件;對承擔或參與項目研究的人員,要與承擔或參與同級科研項目的人員同等對待;對教學改革研究成績突出的人員,學校應采取多種形式予以表彰和獎勵。
實行項目開題報告制度。原則上項目立項2個月內組織開題。項目組須填寫《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開題報告》(以下簡稱《開題報告》),主要就項目研究的目標、思路、內容與方法,以及研究計劃等進行報告。由各職業院校自行組織,并上報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系統備案。重點項目原則上由省教育廳統籌安排專家組給予指導。
實行項目中期報告制度。自獲準立項之日起滿1年時,項目主持人應向學校項目管理部門提交《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中期報告》(以下簡稱《中期報告》),中期檢查工作由各職業院校組織實施。逾期不提交《中期報告》,或未經批準擅自調整或變更項目內容及計劃的,省教育廳將研究決定是否中止項目研究工作,并視具體情況相應減少該立項單位下一年申報項目的申報數和立項數。
項目變更。項目一經立項批準,原則上不得隨意調整人員、變更研究計劃。項目進行中如因現實需要確需對研究計劃、主要人員作重大調整、變更或有其它重大變化的,由項目主持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經立項單位批準后,報省教育廳備案。項目鑒定驗收后,不再進行變更。
項目驗收結題。項目研究時限一般為2-3年。項目完成任務后,項目主持人向學校教學管理部門提出結題申請,填寫《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結題鑒定書》(以下簡稱《結題鑒定書》),同時提供以下材料:《立項申報書》(復印件)、《開題報告》、《中期報告》、研究總結報告、成果附件及其它可以說明研究成果的有關材料。學校教學管理部門負責本校項目的結題審核工作,應聘請5-7名具備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結題審核專家組,其中,從事教學管理工作的專家不得少于2名,本校專家不得多于2名。項目結題審核通過后,項目學校須按照結題驗收有關規定,以公函形式向省教育廳提出驗收申請。未按計劃完成的,由所在學校督促整改;整改仍無明顯成效的,撤銷項目,終止經費使用,項目主持人5年內不得申請教改項目,并核減所在市或學校下一輪教改項目申請數額。項目的鑒定驗收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實施,驗收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重點攻關項目的驗收要由項目主持人進行陳述和答辯。項目通過省級驗收后,省教育廳將以正式文件公布驗收結果。
成果應用與推廣。項目的研究成果(報告、專著、論文、教材、軟件、數據庫、專利等)公開出版、發表時,可在醒目位置標注“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重點)項目”和立項編號。省教育廳將對通過結題鑒定的優秀項目成果進行匯編,并適時召開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成果報告會,及時發布研究成果信息,開展學術交流,充分發揮優秀成果對教學改革的推動作用,擴大優秀成果的社會影響力。
項目實施過程中,省教育廳將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研究進度,項目主持人和主要研究人員參加研究的情況,教改實踐情況,已經取得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研究經費配套和使用情況等。對研究實施不力或難以按原定計劃完成的項目,項目學校可向省教育廳提出予以終止、撤銷或延期的建議,經省教育廳批準后辦理有關手續。
二、項目資助
省財政設立專項經費,重點項目給予支持經費5-8萬元,一般資助項目給予支持經費1-3萬元,自籌項目由各項目主持人所在單位給予一定資助。研究經費委托項目主持人所在單位進行管理,實行項目承擔單位法人負責制。
三、經費使用
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經費必須??顚S茫魏螁挝换騻€人不得擠占、挪用和自行調節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各立項單位要制定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經費管理方案。
各立項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的指導、管理與監督,為項目實施提供充分保障。各立項項目團隊要認真做好項目的開題、中期檢查及結題等工作,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研究任務。
延伸閱讀:
相關熱詞搜索:教學改革 山東 職業教育 甘肅秦隴技工學校|軌道運輸專業技術工人|甘肅軌道|甘肅技校|甘肅職校|甘肅培訓|蘭州地鐵|蘭州技校|蘭州職校|蘭州培訓|蘭州鐵道學校|蘭州高鐵專業學校|甘肅地鐵專業|蘭州鐵路 軌道|蘭州鐵路乘務|蘭州軌道交通|蘭州乘務專業學校|蘭州高鐵專業學校|蘭州高鐵學校|高薪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