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15年)》,《管理辦法》要求,專業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每5年修訂一次;每年增補一次專業。
《管理辦法》指出,專業目錄按專業大類、專業類和專業三級劃分。部分專業可設置專業方向。涉及醫學、教育、公安和司法等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特殊行業密切相關的專業為國家控制的高職專業,應在專業目錄中單獨標注。
《管理辦法》要求,專業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每5年修訂一次;每年增補一次專業。各高校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組織可對增補專業提出建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高校提交的增補專業建議匯總,于每年6月1日前向教育部提交本地區增補專業建議材料,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組織可直接向教育部提交建議材料。教育部組織專家研究確定年度增補專業,并于當年9月1日前向社會公布。
《管理辦法》提出,高職專業設置實行備案制,但設置國家控制的高職專業須依法經過審批。專業設置備案或審批工作每年集中進行一次。高校設置高職專業,須每年通過專門網站將擬招生專業(次年招生)及相關信息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于當年10月31日前,將本地區專業設置情況報教育部。教育部對各地上報的專業信息進行匯總,并于當年12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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