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曝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學生寒假赴福建實習被迫“加班”,引起網友熱議。真相到底如何?各方有何說法?學生遇到不合理規定該如何處理?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網曝學生寒假實習“不能回家過年”“上夜班”
網帖稱,1月3日,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機電工程學院的200多名學生從云南昆明陸續趕到福建福州、廈門兩地實習。路途遙遠,許多學生今年并沒有回家過年,而是在車間里度過除夕。
“過年我們都在上班,只有大年初一放了一天假。”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大二學生小李說,隨行的老師一起跟來了廈門,陪著大家過節。
小李說,他們1月3日抵達福建,隨后同學們被分成兩撥實習,自己所在的公司在廈門同安區洪塘鎮西溪河畔,宿舍與廠區有一段距離,但有來往的通勤車可乘坐。
“廠里有食堂,這里吃得不差。中午有半小時到一小時的吃飯時間,晚飯有時候五點半,有時候六七點。”她說,遇到夜班,則晚上八點半上班,清晨下班。
學生到公司后培訓了一個星期才開始正式上班實習。一些同學私下抱怨說,每天在流水線作業,無休止地重復勞動,感覺自己與機器無異。
據小李介紹,實習工資一個月在4000元左右,按工時算。她聽說有的學校會收取一定的管理費,“但我們學校沒有扣我們工資。”
學校回應將調查核實企業承認安排夜班
據了解,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2011年11月與福建捷聯電子有限公司母公司福建冠捷集團簽署了校企戰略合作協議,針對每次實習情況另行簽訂具體協議。
教育部等部門2016年出臺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明確規定,除專業和崗位有特殊要求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外,實習期間一般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
針對網曝學生被迫“上夜班”、“不能回家過年”等情況,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表示,學院將派出分管校企合作的副校長帶隊到福建捷聯電子有限公司進行調查核實,若有違規將要求企業按勞動法和教育部關于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的相關規定進行整改。同時,學院將進一步開拓企業合作伙伴,提供更多優質企業,保障學生權益。
據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介紹,本次實習期為2017年1月4日至4月9日,實習期恰逢春節假期,學校派出3名教師帶隊全程參與實習并跟蹤指導。由于路途遙遠且來回成本較高,學校建議學生盡量不回家過節,但實際上有8人回家過春節。
據悉,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有69名學生在廈門天馬微電子有限公司實習,另一撥學生則前往福建福州。
天馬微電子有限公司人事部小劉告訴記者,工廠此前上班實行兩班倒,實習和社招的一直沒有區別,有時候實習員工會被安排到夜班上。
小劉表示,今后在給實習生排班時會更多考慮到實際情況,盡量安排白班,對不適應崗位的實習生也會予以調崗。
“包括春節在內,工廠留守員工也有8000多人,我們以紅包、獎金等形式按規定給予加班補償。”小劉說,不存在強制不讓過春節的說法,并以各種獎勵形式補償加班員工。
實踐是最好的老師不合規定需抵制
此次云南高職學生寒假赴福建“實習風波”引起不少網友討論。
網友“筱川”說,希望國家教育機構能重視校企合作中存在的問題。還有網友認為,有關部門應加強監管,規范不合規定的實習。同時,職業學校學生也不應“過于嬌氣”,如果沒有一段不錯的實習經歷,學生也很難在畢業季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
也有部分網友表示,每個人第一份實習都很不易,很多時候甚至沒有報酬、沒有補貼可拿。一個人要真正從象牙塔走向社會,成為獨立的成年人,需要經歷充滿酸甜苦辣的實習體驗。
對此,云南大學高等教育研究院羅志敏教授認為,學生在校學習的書本知識會存在不足,需要走出校園,在家長和老師的指導下開展社會實踐。學校也應加強監管與指導,最好能夠對學生進行前期培訓,并在活動結束后對學生自己寫作的報告進行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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