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個說法:“學校教育不是萬能的。在一個人的成長過程中,學校教育的作用最多占三分之一。老師們不能做超出能力和責任范圍的事,只能盡可能地把本職工作做好。”
如果“學校教育的作用最多占三分之一”,言外之意是家庭背景、家庭教育等起了決定的作用。這里說到了“老師們不能做超出能力和責任范圍的事”,但我所看到的今日之教育,不能說是全部,也有許多學校、教師,還有家長都在做越俎代庖的蠢事。
一切還是源于“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這句話的爭議,如果僅僅從評價標準或者說以選拔結果作為標準,那么這句話一定會引起老師們的反感,引起爭論也是必然的。因為教育并不是簡單的學會了,考好了,而是在生長與發展中成為一個能獨立思考,獨立工作的人,因此教育不僅是傳道授業解惑,而是培養有能力和理想的學生。
這方面確實有許多誤區,其中不乏把教與養對立,認為教是學校的責任,養是家庭的責任。其實教與養一定不能分開,學校與家庭尤其不能脫節,所以如何使教與養合一,家庭與學校攜手,乃是今后教育事業上的一個重要的課題。
家庭決定論在今天是有市場的,那么家庭決定了孩子的什么?其實這是一個非常模糊的概念,社會上流傳的“拼爹”大概就是家庭決定論的真實寫照。一個富有的家庭,能給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與機會,選擇“最好的學校”,接受“最好的教育”,但這種教育是最適合孩子的嗎?孩子的個性能得到充分的發展嗎?“最好的學校”“最好的教育”最好在什么地方?如果僅僅是升學率最高,那么這種教育根本沒有考慮過孩子的興趣、愛好,采取的是統一格式的標準化。這并不是最好的教育。
前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曾表示,中國之所以把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放在重要的位置,就是要使教育成為面向平民的教育,從而使人人能得到教育。
為什么政府要把平民教育提到這種高度?這是因為一個國家的教育高度是由那塊最短的板決定的,義務教育是一個國家的法定的強制性的教育,這個教育的高度決定了一個國家教育的最基本的水平,就連教育最發達的美國也是這樣做的。美國的教育公平也不是十全十美,各州議會時總是有爭議,焦點并不是辦好一流的學校,而是如何讓每個人都有同等的受教育機會。
如果是接受教育的機會均等的立場,那就不應當區分出一部分學生是“差生”,不能把他們歸為另類,更不能放棄對他們的教育。
教育確實不是萬能的,但教師必須盡量是萬能的,你的學生心理生理的特征,興趣愛好,家庭背景,特別是家庭給孩子留下了什么不好的嗜好,都需要教師了解,并與家長通力合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教育。
不久前我引用我父親劉百川的一段話:“教師不能把責任完全諉之于家庭或其他方面,因為教師有責任把不好的學生教好,把好的學生教得更好。”這段話同樣惹來爭議,與“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這句話的爭議一樣,兩者并無區別,都是說了教師的責任。
如果總是千方百計地去避開這種責任,越俎代庖,操刀于統一格式教育要求,完全不顧學生心理生理的特征,不顧學生的興趣愛好,那么學生還有什么生長發展?
各個國家為什么都采取教師資格認證制度?選拔優秀的人才去從事教師這個職業,原因就是教師擔負著重大的責任。如此的責任之下,教師的工作是辛苦的,繁重的,既然向教師提出這么高的要求,那么絕不能讓教師的職業成為清苦的職業,僅有菲薄的待遇。否則就會導致許多教師看重城市的學校,流向城市,流向收入更高的民辦學校。這也就不斷拉大了鄉村、偏遠落后地區與城市教育資源的差距。
提升教師的專業水平,提高教師的經濟待遇,是均衡整個教育資源的重要途徑,只有這樣,才有可能逐漸走出教育越俎代庖的誤區。